第三五二章 太岁头上动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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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政王脸色有异,与会之人,都看了出来。 施罗德心中嘀咕:这个孟学好,难道果然是因为犯了错,才被“发配”到越南去的?甚至……直接忤逆了王爷? 不然,怎么理解图林说的“上头的意思”呢? 可是,对于孟学好,他又实在是欣赏,实在想将其罗致麾下——无论如何,这个人,要保了下来!不能叫王爷改了主意!不然,一黜到底,可就……嗯,那个词儿咋说的?对了——暴殄天物了! 于是,施罗德说道,“这个孟学好,实实在在,是个可造之材!” 顿一顿,“哦,对了,还有,我听招兵办的人说,当年,王爷到上海征剿洪杨,招兵买马,这个孟学好,是第一批报名的,可是,年纪太小,给刷了下来,不论怎么撒泼打滚儿,也不收他,不过,倒是因此在招兵办那儿,混了个脸儿熟。” “打滚儿”的“儿”,“脸儿熟”的“儿”,都咬的清清楚楚,曹、许两位,险些笑出声来,好不容易忍住了。 “一俟年满十八岁,”施罗德继续说道,“孟学好就跑到北京来,找到了当年的旧相识,要求加入轩军,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,可是,他当初那副死缠烂打的劲头,给人留了很深的印象,大伙儿都还记得他,就给他补了一个名额。” 介番话,这是对王爷“晓之以情”。 一旁的田永敏默契于心,干巴巴的说道,“孟学好是江苏人吧?江苏也有轩军,他在江苏入伍,其实也是可以的,怎么一定要跑到北京来呢?” 田先生是不会做戏的,这个“双簧”,唱的太着痕迹啦。 “这里有个缘故,”施罗德立即接口,“第一,孟学好认识的招兵办的人,都不在江苏了;第二,他说,轩王爷是他的神,他一定要在轩王爷身边儿当兵,替轩王爷拼命,替轩王爷挡枪子儿!” 一边儿说,一边儿觑着关卓凡,微微颔首,一副十分感慨的样子。 “身边儿”,“枪子儿”,哎。 这一来,连“客人”也要帮腔了。 曹毓瑛点头赞叹,“忠勇奋发,忠勇奋发!” 许庚身则说,“德才兼具,果然大有可造之处!” 关卓凡笑一笑,“施罗德,你不用在这儿添油加醋的——你放心,孟学好不是因为犯了错才调到越南去的。” “啊?啊,好,好!” “你放心,我不会改主意的,”关卓凡说道,“孟学好的去就,就照方才说的办——” 微微一顿,“另外,谅山一战,绝地求生,死中求活,可谓奇迹,可谓壮烈!要大力表彰、宣扬!” 施罗德、田永敏齐声应道:“是!” “至于孟学好个人——” 关卓凡沉吟了一下,说道,“我个人的意见,可颁授‘头等勋’。” 根据《敕命轩军叙勋条例》,轩军的“勋等”共分五等: 头等勋,授雄狮章,红色领授; 二等勋,授猛虎章,红色领绶; 三等勋,授捷豹章,蓝色领绶; 四等勋,授烈隼章,蓝色领绶。 在这四等勋之上,设“特等勋”,授“雄狮踏云”章,红色蓝纹大绶,为轩军最高勋誉。 所谓“领绶”,就是挂在脖子上的;“大绶”,就是斜挂在肩上的那种。 上述五等勋,皆附“勋记”,即授勋证书,由辅政王亲用“关逸轩印”。 “头等勋”名为“头等”,其实是二等,不过,这已经是士兵和低级军官能够获得的极峰勋名了,因为“特等勋”非“对战役乃至战争的胜利发生重大影响”不授——几乎不关士兵和低级军官的事儿。 仿佛“红顶子”、“蓝顶子”,因为勋绶的颜色,在轩军内部,特等勋、头等勋、二等勋,有一个“红带子”的俗称,三等勋、四等勋,则俗称为“蓝带子”,挂上“红带子”,是绝大多数轩军官兵的终极梦想。 施罗德眉花眼笑,大声说道,“是!” “好了,”关卓凡说道,“孟学好的事儿,就这样吧——” 顿一顿,“敌人什么来路,能确定下来了吗?” 施罗德敛去笑容,“可以确定了——一定是吴鲲。” 曹毓瑛、许庚身不由交换了一个眼色。 “巨爆所费火药,”施罗德说道,“大约在八千斤至一万斤之间,越北的土匪,大股小股,多如牛毛,但除了吴鲲,没有第二股土匪有这个力量——此其一。” “敌人留下了三百来具尸体,度其衣饰形貌,绝大多数,都是中国人。” 说到这儿,施罗德拿手在自己头顶划了一个圈儿,“譬如‘缠头’——越南人和桂南土著,都有‘缠头’的习惯,不过,桂南土著的‘缠头’较小,越南人的‘缠头’较大。” 就是说,敌人留下的尸体,“缠头”都比较小。 施罗德这个在头顶划圈儿的动作,还有更多的含义,在座之人,皆可默喻,就不必细表了。 “越北的大股土匪,以中国人为主的,只有吴鲲一部——此其二。” “其三,敌人撤退的时候,虽然带走了所有的旗帜,但在战斗中,我方观察到了多面三角七星旗——而吴鲲所部,以三角七星旗为帜。” 关卓凡:“三角七星旗?” “是。” “什么颜色?” “嗯……有黄色、有白色。” “有没有黑色?” 施罗德微微一怔,倒有些拿不准了,“这个……报告中没有提及。” “会议之后,”关卓凡说道,“给前线发报,确认一下,敌人的旗帜中,到底有没有出现黑色三角七星旗?” “是!” 曹毓瑛、许庚身再次交换了一个眼色。 “继续吧!” “是!” 顿一顿,施罗德面色郑重的说道,“还有,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,吴鲲已经和法国人勾结在了一起,并得到了法国人的军事援助。”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,但关、曹、许三人,还是禁不住目光微微一跳。 “敌人的撤退,”施罗德说道,“比较仓促,未能将所有枪支带走——后装枪都带走了,但遗留了几十支前装枪,经检查,这批枪支,都是法军制式步枪。” “当然,‘法军制式步枪’和‘法国军事援助’,并不能划等号,这批枪支,也有可能是来自于商业或走私渠道,可是,这几十支枪支,同升龙战役中‘安南狙击手’所用枪支,是同一个批次——这就不对劲儿了!” “还有,敌人虽然没有遗留下后装枪,但根据战场描述,包括弹丸、声音、射程等特点,以及形状——虽然,因为无法近距离观察,关于该步枪的形状的描述,都比较粗疏,但亦可以作为参考——可以断定,敌人使用的后装枪,就是法国的‘夏赛波步枪’!” “‘夏赛波步枪’是法军的最新制式步枪,法军自己,都还没有百分之百的装备,迄今为止,尚无任何外销记录,因此,这些‘夏赛波步枪’,只能是以‘军事援助’的方式,到达吴鲲的手上的。” 好了,基本实锤了。 “法国人的这一手,”关卓凡缓缓的说道,“还真是有些出乎意料呢。” 辅政王的话,一时之间,无人接口,因为,事情确实十分的麻烦。 谅山这一仗,即便我军全军覆没,损失也是有限的——不过一百五、六十的战斗人员和一小批辎重,之所以惊动最高统帅亲自主持会议,研议相关对策,是因为法国人的这一手,不费他自己的一兵一卒,就将我军的整条陆路的后勤补给线,置于威胁之下了。 三年之前,关卓凡就开始准备对法战争了,可是,如山的弹药、辎重都屯在广西境内,升龙战役之后,才开始大规模向越南运送——早不得,不然非但法国人会提前生出警觉,越南人那儿,也无从解释。 越北多山,大多数的地方,都走不来辎重车,镇南关—同登—谅山一线,群山广袤,可是,能够走辎重车的,就那么窄窄的一条路,没有第二条了,而这条路的路况,还非常之差,车子走起来,速度非常之慢。 因为道路的通过能力太差,虽然后勤部门全力以赴,但时至今日,入越部队的弹药、粮食储备,尚不足一月之需。 也就是说,整个战争期间,必须不间断的对前线进行补给,这条狭窄的后勤补给线,必须时时刻刻保持畅通,一天也中断不得。 除非越北的战事,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。 反观法国人,在后勤补给方面,就比我军便宜的多了。 西贡到升龙,先海后河,海不必说,河是大河,目下,法国人又掌握着越南沿海的制海权,这条水路的输送能力,十倍、甚至数十倍于我军依赖的那条窄窄的山路。 辎重到了升龙之后,也要由水转陆——除非法国人窝在升龙,不向北推进了——不过,前文说过,谅山以南,就开始进入平原地区,因此,法国人进军至谅山之前,他的陆路的辎重,走的都是平原——还是比我军便宜的多。 我军唯一的便宜,就是比法军提前做准备,就是那一个月——哦,还不到一个月的储备。 自古以来,中原政权对东南亚地区的战争,为什么如此艰苦?这就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了—— 后勤太困难了!战争成本太高了! 本来,包括关卓凡在内,谁都以为,这条补给线虽然狭窄,但是足够安全——我主力部队已前出至谅山以南,法国人的手,无论如何,够不着我军的补给线。 越北的土匪是多,可是,不会真有那要钱不要命的,跑来打天朝大军的辎重的主意吧? 孰料,还真有! 真有敢太岁头上动土的! 而且,很明显的,人家过来,并不是为了打劫—— 人家要的不是钱,是命! 靠。 土匪的战斗力似乎不算很强,但是,绝不意味着他们不能给我军的补给线造成重大的麻烦。 “对吴鲲和法国人的勾结,”施罗德开口接辅政王的话了,“未能及时做出预判,并提前因应,这,是参谋部的失职,作为主官,我要自请处分。” 关卓凡一笑,“失什么职?北圻根本不算咱们的地头,甚至,能不能算是顺化的地头,也得两说——这十几年来,北圻纷乱无数,早就成了没王蜂了!” 顿一顿,“升龙战役之前,咱们也就是在中越边境地区,有那么一点‘存在感’,再往南去,谁晓得谁呀?事实上,彼时,某种意义上,法国人在北圻的势力,比咱们还要大些呢!——人家百年经营,到底发展出了那么些个的教团来!” “这……是!譬如,‘春水社’。” “是的,”关卓凡点头,“北圻这个地方,沿海,海盗无数;内陆,土匪无数,再加上一堆教团居中接应,可以说,漏的跟筛子一般!人家往里头运些枪支弹药,咱们哪里管的过来?——所以,不存在什么失职、什么责任的问题!” “这……职等惭愧!” “还有,”关卓凡说道,“我估计,吴鲲和法国人勾勾搭搭,应该也不是一天、两天的事情了,先前只怕一直在犹豫,拖到现在才发难,还是看到法国人先‘取’沱灢,再‘下’升龙,接连‘大捷’,以为……咱们肯定是不行了,所以,才无所顾忌,放手大干了!” 这……倒是很有可能的。 “王爷睿见!” “我以为,”田永敏开口了,“‘顾忌’还是有的——” 顿一顿,“土匪之所以大费周章,搬了近万斤的炸药过来,还是惮于同我军短兵相接,想先烦后易,一爆而灭我全军,未曾想,爆是爆了,却只收了三分之一的功,余下的三分之二,还是得靠‘短兵相接’——” 再一顿,“局面既在计划之外,土匪就踌躇的很了,待他们下定决心,最佳战机已失,我军已结好车阵,‘短兵相接’变成了阵地战、甚至攻坚战——而阵地战、攻坚战,是土匪最不擅长的。” “嗯,土匪最擅长的是……游击战。” “是的,”田永敏说道,“还有——顺风仗。” 顿一顿,“本来,这一仗,是有打成典型的顺风仗的可能的——若土匪不大肆翻掘地面,泄露事机,待我军全员进入山坳,伏兵四起,从不同的方向,同时发动攻击,我军无论如何,来不及结阵——就算结阵,面对不同方向的敌人,也无法集中火力,则以十打一,依靠人数优势,淹也把咱们淹死了!” 再一顿,“当然,也不能就说土匪的战术错了——毕竟,不是所有的指挥员,都有孟学好那样的战场敏感度。” 就是说,如果下一回,若土匪换一个打法儿,即便再来一个孟学好带队,我军还是未必能够逃脱覆没的结局。 唯一的应对,只能是增加护送辎重的兵力。 若土匪的人数在一千二百至一千三百,那么,我军的兵力,至少要增加两倍,即从一百五十人增加到五百人左右,方可确保无虞。 如是,兵力分配的压力,可就太大了! 但即便如此,也只能保证辎重不失而已——辎重的正常输送,依旧会受到影响。 譬如这一次,虽然土匪最终被打退,但人员、物资损失,以比例而言,已相当严重,而幸存的辎重,也不可能按时送到前线了。 所以,即便不考虑兵力分配的问题,因应之策,若仅仅是增加护送的兵力,那么,将永远是一个被动挨打的局面。 后路不靖,这是兵家的头等大忌! 那么,犁庭扫穴? 谈何容易? 万山从中,追剿滑匪,是怎么一回事儿,在座诸人,无不清楚,战力再强悍的军队,也非旦夕可成功啊!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