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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0章,禁酒令

    话虽如此,可黑手党的这些家伙也不可小觑。

    目前黑手党在芝加哥的话事人高斯迪罗,是全市禁酒协会的主席,威势滔天。

    芝加哥的这些私酒贩子,能把自己的私酒卖到哪个酒吧,都得听人家的。

    几乎其他人每卖出一桶酒,就要把20%的利润交到高斯迪罗的手中。

    不少人都粗略的估算过,仅此一项,黑手党每年就能摄取上亿的财富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完,这些黑手党既当裁判员,又当运动员。

    他们自己酿造私酒,直接将酒贩卖到各大酒吧,硬生生的占领了芝加哥30%的酒类市场,并且还不停的往外扩张,夺取其他人的市场份额。

    地中海男人的帮派就是受害者之一,这次他们更加遭殃了。

    本来控制的酒吧不多,这下去掉了5个,收入来源一下锐减许多,再这样下去连手下的这帮小弟都养不起了。

    地中海男人正在发愁,周景端着酒杯走了过去,用中文自我介绍道:“二位,认识一下,我叫周景,做过军官,现在来美国闯一闯。你们刚才的话我听到了,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吗?”

    地中海刚才一直在用中文和手下说话,因为这异乡国度华人太少,他还没想到会正巧碰到一个。

    瞧了周景两眼,看他是个生面孔,地中海伸出手说道:“戴明,弟兄们都叫我一声明哥。”

    周景伸手和其握了一下,笑着称呼道:“明哥。”

    “你能帮我什么呢?”戴明开门见山的问。

    经常和美国人打交道,他做事的方式也越来越像美国人,变得直来直往。

    周景倒是没有觉得不适,他也喜欢直来直往,他伸出手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上的茧子。

    “我说过的,我当过军官,打过仗,可以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。或许能帮你们解决一些麻烦,来换取一些与之相等的报酬。”

    周景的坦率反倒是让戴明感到惊讶,他刚才就发现周景的手上有茧子,但他并没有当一回事儿。

    现在仔细的观察着周景手上的老茧,他很快就辨认出来了。

    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茧子,这是由于长期握枪而形成的。

    食指左右两侧有茧子,这是由于长期练习扣动扳机形成的。

    没错,这是一只经常握枪的手掌。

    “或许这是个好的雇佣对象。”他想到。

    戴明没有立即答应下来,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周景,“明天我还会来这个酒吧,如果到时候还能看到你,或许我们就可以谈谈。”??

    说完,他便起身离去了,而那个******的四眼,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周景,“我叫华林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跟着戴明离开了。

    在异国他乡,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?

    或许吧,对于刀口舔血的戴明他们来说,陌生的家伙靠上来,谁知道你是有什么企图呢?先查一下背景资料很正常。

    周景没有注意到华林与他告别时吃惊的表情,他正瞧着那张烫金的发片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名片上写着:戴明,亚飞运输公司总经理。

    听着像是一个黑帮老大,可看这张名片却是一个正经公司的老板。

    将有点苦涩的啤酒喝掉,他起身离开了。

    在回桥洞的路上,周景思量着:“因为肤色的缘故,找份正经工作恐怕很难了。而进入帮派,说不定也是一个出路。毕竟他可是要立志做芝加哥地下市长的人,这也是一步成功的棋吧?”

    回到桥洞底下,就能看到一个圆头圆脑活像个大熊猫的胖子,身上搭着几件破衣服,正在一堆烂纸箱子里呼呼大睡呢!

    周景走到他身边,踢了踢他:“李文武,起床啦,吃饭了!”

    李文武睁开的两眼闪过一道精光,一骨碌就坐起身来了:“开饭了,哪呢,哪呢?”

    周景把面包和矿泉水扔给他,李文武只是道了一声谢,便狼吞虎咽的吃上了,这让周景颇感无语。

    这胖子叫李文武,文不成武不就,是他昨天前路过一垃圾堆,救活过来的。

    据李文武所说,他是福建那边的人,在当地活不下去,本来是想去香港的,但没曾想被人贩子弄到美利坚了,之前一直在一个餐馆里打黑工。

    他是黑户,不受法律保护,根据美国排华法案的规定,一旦发现将会被监禁或者驱逐,所以餐馆的老板也并不把他当人看。

    一天要刷十几个小时的盘子,吃客人的剩饭剩菜,没有半毛钱薪水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盼头,而且会让人发疯。

    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,逃走了。

    不是美国公民,没有护照,英语只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,死胖子还没有一技之长,遇到的情况比周景还糟糕,根本没有人愿意雇佣他。

    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,跟野狗抢食,天为被地为床,不用什么太厉害的病毒,或许只要一个流感,他哪天就会悄无声息的死掉。

    周景来到异国他乡,走两条街都看不见一个黄色面孔,看这死胖子和他同为华人的份儿上,也不介意救这个死胖子一回。

    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三年了,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人,吃完了第一顿饱饭,就很奸猾的抱着周景的大腿,要拜他当大哥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怎么了,周景也是一时心软,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。事实上,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,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。

    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,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。

    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颠儿屁颠儿的,给大哥办事儿,到他这儿怎么还反过来了,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。

    两分钟的功夫,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,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,眼巴巴的望着周朗:“大哥,没吃饱,还有吗?!”

    虽然这么问,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,目的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给他那个面包是特意买的,足小臂长,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顿的,眨眼间就没了。

    “饭桶。”周景也被他搞得无奈了,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多半个面包扔给了他:“都归你了,吃饱以后,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,跟大哥出去一趟,再继续躺下去,你就快成猪了。”

    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,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,但是个头摆在那里,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李文武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,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,自然是大哥说什么,他就干什么了。

    然而正当周景嘱咐李文武时,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。

    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,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:“黄皮猴子,给我滚出去!”

    周景站起身来,没有客气,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:“混蛋,喝点儿酒,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,滚!”

    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,活像一头棕熊。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,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,袭击周景。

    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,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。

    “想死啊!”

    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,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。

    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,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,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。不然的话,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。

    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,酒也醒了几分,向后倒退了几步,呆滞的望着二人。

    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,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,即便壮得像头棕熊,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,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周景见他走远了,才收起了手枪。不得不说,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。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,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。

    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,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,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,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,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。

    见到赶走了流浪汉,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,嘴裂开傻笑着:“大哥,牛掰。”

    周景摇了摇头,都睡桥洞了,有什么可牛的?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,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。

    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,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:“对了,大哥,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,有子弹吗?”

    “它能杀人,你说呢!”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,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,擦拭着枪身。

    李文武不再言语,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面包。对他来说,什么都没有比吃的重要。这也可能是他过那样的日子,还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。

    周景擦拭完了手枪,将其收好。依在桥洞的墙壁上,望着远处的风景。

    之前的光环荣光已不复存在,他应该和那些告别了。

    现在,他可以倚仗的,是他大脑里的知识,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,还有这把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