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未婚妻
汉代以前,结婚仪式并不热闹,《礼记》曰:“婚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。婚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” 人们固守周礼,不奏乐、不庆贺,直到汉初仍是如此。然而婚姻终究是“大吉也,非常之吉也”的喜事,随着大汉承平百年,世间风气大变,人们安于享乐,“婚礼不庆”不仅名存实亡,更加发展出了与周礼完全相反的极端情况: “今嫁娶之初,男女无别,反以为荣。” “今嫁娶之会,锤杖以督之戏谑。” 泰山太守应劭所作《风俗通》就记载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:汝南张妙参加杜士的婚礼,“酒后相戏,缚杜士,捶二十,又悬足指,士遂至死。”新郎婚礼当日惨死,红事变成白事,喜事变成悲剧。 桓家三子桓纂与临湘大族王氏女郎,便在这种充满热烈、喜气、吉祥,甚至是略显嬉闹的气氛下完成了婚礼。 午后,刘景、刘蟠从桓家府邸出来,后者休沐了六天,明日便要回曹治事,索性不再还家,刘景唯有独自乘车返回龙丘。 天黑前顺利到家,刘景下车后,发现自家大槐树下坐着两个面孔陌生的人,二人见到他,起身长长一揖,其中为首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:“小人郑当,拜见刘郎君。近两载未见,不知刘郎君还记不记得小人?” 郑当一边躬身行礼,一边暗暗打量刘景,相比于两年前,刘景五官总体变化不大,只是更成熟了一些,但气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 如今他已彻底褪去少年人的轻浮之气,背脊挺直,目光明澈,从容自信,风仪气度之佳,即使放眼冠盖如云、才俊辈出的南阳郡,也少有人及。 刘景仔细辨认一番,说道:“你是……你是邓家的郑监?” “正是小人,郎君真是好记性。”郑当又说道:“小人此番前来,一是代我家主人奔君兄之丧,二是替我家女郎送一封信给刘郎君。” 刘景心跳霎时快了几拍,邓氏女郎名叫邓瑗,字少君,是刘景的未婚之妻,两人乃是指腹为婚。 指腹婚最早始于光武帝刘秀,当年其麾下大将贾复以作战勇猛著称,一次重伤垂死,刘秀为安其心,当众宣称“闻其妇有孕,生女耶我子娶之,生男耶我女嫁之,不令其忧妻子也。”这便是指腹婚的由来。 刘景幼时聪明可爱,恰逢邓攸妻子有孕,邓攸便和刘景之父刘尚开玩笑说:“若生女,当嫁作刘家妇。” 不想邓攸竟一语成箴,随着邓瑗的降生,两家就此订下婚约。 刘景七岁父亲去世,离京还乡,记忆已然模糊,只隐约记得邓瑗是一个沉静聪慧的女童。 两人再次见面,已经是八年之后,刘景负笈游学襄阳,而襄阳距离新野不过百余里,刘景自然要登门拜访。 邓瑗比刘景小两岁,其时年芳十三,秀发覆额,体质修长,娟好如同玉人。 邓瑗非但容貌美丽,且才气逼人,两人谈起五经要义、史集典故,刘景发觉自己的学问居然还不如面前的小丫头,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,心中既惭愧又羞恼,偏偏还要故作镇定,更闻邓氏子弟背后奚落嘲讽,悲愤之下,负气而走。 最后一次见面,则是在今年年初,刘景只敢在淯水河畔远远望邓瑗一眼。 彼时刚刚及笄的邓瑗已是南阳远近闻名的女郎,有绝世之姿,其临河而立,耳聆淙淙、目眺波澜,衣袂迎风拂扬,轩轩然若霞举,宛若神女。 刘景内心不禁自惭形秽,认为自己没有一点配得上她,连上前相见的勇气都失去了。 “足下请随我来。”刘景平复心情,邀郑当去室中叙话。 二人落座后,刘景并没有立刻看信,将信暂时放到一边,询问郑当是何时到达的长沙。 “日落前才至贵邸。”郑当答道。刘景不看信,而是先与他寒暄的举动,令他心情舒畅,对刘景印象更好了。 “足下可曾用过餐饭?” “多谢郎君记挂,已经食过晚饭了。” 刘景颔首,继而感慨道:“不知不觉已经两年了——邓君的身体一向还好么?” 郑当回道:“主人今已年过五旬,身体虽然大不如前,倒也没生过什么大病。只是前些时候突然听闻刘郎君兄长刘伯明病故的消息,常常为此感到伤怀,君父壮年而逝,已经叫人无比痛惜,没想到君兄年纪轻轻亦遭厄难。” 刘景叹息道:“兄丧这等大事,本应由我亲自登门告知邓君。当时乍闻兄长噩耗,心中失了方寸——足下请代我向邓君致歉。” “诺。” 随着二人交流的深入,刘景言谈举止,令郑当心中不禁生出如沐春风之感。再联想之前听到的种种传闻,郑当隐隐意识到,主人邓攸的目的,怕是要落空了。 至少,郑当现在心中的天平已经开始慢慢向刘景一侧倾斜。 不过最终做决定的是主人邓攸,他要做的是返回南阳后,尽可能将自己听到的、看到的如实禀报邓攸,相信以主人的智慧,绝对会慎重考虑。 其实刘景并没有刻意讨好郑当,只是他的灵魂毕竟来自于现代社会,待人接物有别于古人,郑当虽是邓氏的大管事,依然没有摆脱下人的地位,被刘景平等对待,自是会感到无比受用。 话谈得差不多了,刘景示意郑当“稍待”,借着灯火,缓缓打开邓瑗之信。 信上通篇皆作八分书,字体婉约,笔势圆润,轻而不浮,柔中带刚,书法造诣很高。 邓瑗书信开端即云:“四月八日,瑗顿首顿首。” 刘景不由哑然失笑。汉世女子写信,一般自称姓氏,如邓氏,只有男子才会直接称名。邓瑗不拘俗礼,自称名瑗,一位洒脱自信的仕女形象跃然纸上。 难怪前身被打击得体无完肤,这样一位未婚妻绝非一般人所能驾驭。 “岁月易得,二载不见,君尚安否?近闻君兄病逝,心下凄然……” 开篇简单的问候过后,邓瑗文笔似化为娟娟细语,诉说对刘景兄长刘远去世的惋惜,并劝慰刘景节哀顺变、保重身体,希望他能够尽快从悲伤中走出,像一名大丈夫一样肩负起家庭重担。 “君父与家父,同殿为臣,志趣相投,为莫逆之交,遂指腹为婚……” 信至中篇,邓瑗笔锋一转,并没有任何避讳,直接提到了两人的婚约,而且出乎刘景预料的是,她要嫁入刘家之心极为坚决。 两人长大后仅相处了短短一日时间,并且他表现得十分糟糕,要说邓瑗对他一见钟情,纯属无稽之谈,就算对方拒绝婚约,他也不觉意外。 况且郑当这次来,“丈人”邓攸却是没有半分表示,显然心里对他不是很满意,两相比较,邓瑗的坚持就显得尤为珍贵了。 “荀子曰:‘学不可以已。’学业精于勤,荒于嬉……” 信的最后,邓瑗引用荀子之言,如同真正的妻子一般殷殷规劝刘景,让他不要因返乡而心生懈怠,即使不能重回襄阳继续求学,也要在家用心读书,以他的家世,只要肯付出努力,日后必会受到州郡的赏识,到那时他们就可以成亲了。 刘景能够看出邓瑗这段话用词上显得格外小心谨慎,既要达到劝导刘景的目的,又要顾及未婚夫的自尊,想必她一定费了不少心思吧。 “真是一位秀外慧中的女子啊!”刘景读完信,心中不由感叹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