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2章 轻装上阵
第五一二章轻装上阵 当初在蛤蜊港,林啸千叮万嘱,扬州和淮安,是这场争夺盐场的战役中,必须拿下的南北两大据点。 除此之外,运河沿线的宝应和高邮,也是必保之地。 只有这样,才能确保江淮地区众多盐场,以及盐运水道的安全,广大盐民才能不受惊吓,放心大胆地投入生产…… “通信员!” 沉吟良久,张晨枫抬头叫道,“通知各营连长,立刻过来,有任务!” “是!” 张晨枫决定了,马不停蹄,连夜奔袭高邮城! 他之所以如此心急,是因为洪承畴。 情报显示,洪承畴在凤阳府泗州驻有重兵,而隶属泗州的天长县,离高邮并不远。 大运河流经这一段,有六十多里直接借道高邮湖,而天长县,就在高邮湖的西岸,正好与高邮城隔湖相望,两地仅仅相隔八十里。 张晨枫认为,能否以最快的速度、最小的代价拿下扬州,江南百姓能否早日吃上平价盐,最大的变数在于洪承畴的反应。 因地形的关系,如果洪承畴欲抽调泗州的精锐驰援扬州,必须走水路,由天长境内进入高邮湖,再转入运河南下,而高邮,是其必经之地。 是以,必须赶在鞑子的探子回到天长前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急袭高邮! 他咬咬牙,下令火速开拔,继续赶路,杀奔高邮城! …… 众军官一到,任务会立即开始。 “潘胜,让你的人即刻将所有军马卸船,全营战士全部登上钦州号,” 张晨枫开门见山,命令三营长,“我要你轻装上阵,骑兵改步兵,立即随我出发,奔袭高邮。” “是!” 张晨枫说得简洁,三营长潘胜应得更干脆。 “团长,这不妥吧?” 二营长鮑午阳却插话道,“三营的战士们才刚刚下船,看上去大多精神不佳,还是让他们好好休息,让我二营打头阵吧!” “不行!” 三营长潘胜皱了皱眉,立即嚷道,“我们三营的战士没问题,你们二营才拿下宝应,不是一夜未睡吗,你们才该好好补个觉才是。” “豹子,你小子不是已经打过头阵了吗,” 张晨枫裂了咧嘴,说道,“三营寸功未建,该让让人家了。” “可他们……” 鲍午阳话说了半句,心想,你又不是没看到,三营的兵这一路上被折腾成啥样了。 “他们没事,把病员留下就行,” 张晨枫做起了和事佬,“三营长说得对,你们连夜奔袭更辛苦……让你的人抓紧时间休息,明天傍晚也有任务给你。” “不打高邮,还能有什么任务……” 被张晨枫昵称豹子的鲍午阳闻言,不情不愿的咕哝道。 一看张晨枫瞪着自己不再说话,这小子猛然觉得不对,立刻挺胸应道:“是!坚决完成任务!” 鲍午阳是个牛人,当初也是被林啸解救的五百猪仔之一,年龄比张晨枫只小了两岁。 入伍后,他作战勇猛,每次冲锋都跑在第一个,屡立战功,在一帮弟兄中颇有号召力,早在警卫连的时候,张晨枫便提他当了排长。 提干后,这小子的军事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,带兵打仗样样拿手,将那个排带成了作风硬朗、技战术过硬的全连标兵,各项指标样样第一,他手下的那帮小子都被他带成了斗牛犬,一个个嗷嗷叫的,牛得不行。 张晨枫很赏识他,不久前又将他带到了骑兵团,直接当上了营长。 不过,这小子有个缺点,就是性格有些不拘小节,平时没大没小惯了。 张晨枫性格内向沉稳,平时从来不说粗话,可他治军也相当严格,虽然打心底里喜欢这种天生的兵王,可还是不忘时刻敲打。 “军事会议上,不准嬉皮笑脸!” 张晨枫瞪眼呵斥道,“以后注意点!” “是!” “你的任务也不轻松,” 骂过后,张晨枫就没事了,吩咐道,“我只带走钦州号,其余战船留给你,你营今晚就留在宝应,明天傍晚,留下一个连,其余人和物资全部登船跟上……” “到达高邮后,你部立即派出一个排,去高邮湖对岸登陆,” 张晨枫指点着地图上一个地方,“你过来看,就在这儿——郭集镇,让他们迅速构筑阻击阵地,派出明暗哨,严密监视周边河道,明白了吗?” “是,明白了!” “侦察连跟着我,” 张晨枫点点头,随即环视众人道,“其余各部抓紧时间休息,随同二营一起行动。” “是!” 众人领命而去。 …… 就这样,傍晚时分,张晨枫便带着七百多人登上了机器战舰“钦州号”,独自启程,单兵突进。 刚过午夜,“钦州号”便已前进了大半行程,离高邮已经不足四十里了。 为防止战舰在狭窄之处搁浅,张晨枫命令侦察连的两个班,乘坐快艇在前开道。 这两条来自后世的海盗快艇上,都安装有探照灯,张晨枫命令开灯照明,雪白的灯光将前方照得如同白昼,“钦州号”的船长姜大栓两眼放光,兴奋地大叫:“速度八节!加速!” 可张晨枫却仍然不太满意,要是在开阔的海面上,以“钦州号”上柴油机的马力,最高能达到将近二十节。 此刻,他将焦急的目光频频望向南方,内心不断地默念:“快一点,再快一点……” …… 高邮城,紧挨运河码头的西门城楼上,韩子宾手握长矛,正在站岗放哨。 韩子宾,是清军绿营兴化守备营麾下的一个普通漕运兵,不久前,他们的游击接到上司的命令,让他们放弃兴化,前来保卫高邮城。 刚到高邮,便被安排守卫西门。 之前,韩子宾曾当过明军,是大明高邮卫的军户,数年前鞑子来犯,他们的千户大人一仗没打,便带着大伙降了鞑子,剃头易服,成了一名绿营兵。 虽说大明卫所军户出身的他,种地的时候比打仗操练的时候还要多得多,使得他手握长矛就像握着锄头一样,但是,他也算是见过阵仗、打过湖匪的――虽然只是跟在战兵后面押运辎重的杂兵。 手中的长枪不太顺手,这东西也太老旧了! 韩子宾看着自己的手里的家伙——枪杆是新的,枪头却锈迹斑斑,显然是多年前的库存,拿来打仗,也不知道能不能靠得住。 当然,靠得住靠不住,其实和他都没多大关系。 因为,韩子宾已经打定主意,只要军官不见了,他就立刻开溜――谁愿意给鞑子卖命谁去,反正他是不去的。 一年到头也领不到几个粮饷,累死累活也混不到个温饱,傻子才出力卖命!